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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報紙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電報紙

創作者:華中電氣通信株式會社

主題類別:文物

材質:紙質

尺寸描述:21.2x13.1

登錄號:07-014-104-0039-0005-0

關鍵字:電報、電報紙、華中電氣通信株式會社、上海、南京

藏品描述:本物件為電報紙,即電報收件方的訊息通知單,為成立於上海的「華中電氣通信株式會社」在南京的單位所發出。發信人為高姓,收件人為南京的姓楊(ようせいゆう),主旨為100圓已經收到。戳記日期為民國31年8月5日。
電報是以電的訊號來傳送訊息,將要傳送的文字轉成電碼,透過長音、短音組合成的信號傳送出去,接收端經解碼後再譯成文字,通常字數不多、內容簡潔。臺灣的電報發展於清末,光緒3年(1877)完成臺南到高雄,光緒13年(1887)完成淡水至福州間的海底電纜,至光緒14年(1888)已從臺北連接到高雄。日治初期,通訊的主要考量在於治安與行政,在速成的要求下,線路的架設採取電報與電話線共用的方式,以提供公部門的需求,民間商業的使用量不大。大正元年(1912)以後,因產業發展,電話與電報需求增加,逐步將兩者的線路獨立。臺灣與日本的電報線,明治30年(1897)完成基隆至鹿兒島,明治43年(1910)與大正6年(1917),分別完成淡水至長崎的一號與二號線。因海底電纜的故障時,緊急電報僅能轉由軍方與船舶局的無線電報,因此於昭和3年(1928)設立臺北無線局,專責無線電報業務。中日戰爭爆發後,反而開啟與中國間的無線電業務,臺北與廈門(1938)、廣東(1938)、海口(1939)、汕頭(1939)、上海(1941)。至日本統治結束,電話普及率有限,平均千戶僅約24臺,因此電報在通訊上仍相當重要,尤其是具有時效性的訊息。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